洪退役军人字〔2025〕41号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于印发《南昌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规程》的通知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昌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烈士褒扬工作,规范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标准,提升建设水平,经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批准同意,现将《南昌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工作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单位上报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审核同意后,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申报佐证材料:被批准为县(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文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机构情况资料;相关照片、图标及影视资料。
3.申报开始时间为9月初,请做好前期工作准备。
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8月26日      
南昌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江西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制定如下工作规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同时具备以下叁项条件的,可以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等各个历史时期本市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革命斗争中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
2.为纪念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着名烈士和为中国革命牺牲的非本市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
3. 在全市影响较大,且安葬烈士较多或设施规模较大的烈士纪念设施。
(二)被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并依照程序做好保护范围的划定及不动产登记工作。
(叁)烈士纪念设施应当明确保护机构,且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申报材料
(一)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维修保护情况;
(二)烈士纪念服务情况;
(叁)教育宣传作用发挥情况;
(四)园容园貌情况;
(五)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自身建设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情况。
其它佐证材料:被批准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文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机构情况资料;相关照片、图标及影视资料等。
叁、申报和评审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单位向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实地查验。经审查符合上报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审核意见。
(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审。对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评审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按照《南昌市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评审细则》评分。对经评审和考察后认为达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的,提出相应拟办意见,并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二十日。对经公示后无原则性异议的,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第叁十叁条第二款规定,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批准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五)备案。烈士纪念设施经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批准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予以核准备案。
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