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社保(居民、市职工、灵活就业)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材料以及流程?
(一)市职工、灵活就业退休受理条件:
①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性管理(技术)岗位人员55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
②本人在参保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③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含1995年9月30日前参的视同缴费年限)。
受理时间:参保人身份证上的生日当月前往办理。
单位参保退休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核发,真实有效);
2.江西省社会保障卡(须开通金融功能)原件;
3.女性退休人员当月在单位参保的,单位经办人需前往业务前台领取《岗位文书》,由单位填写并盖好单位公章;
4.《南昌市公司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原件(窗口领取;本人填报,单位申报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个人人事档案(有档案人员需提供此项);
6.有《代理证》人员在退休当月持上述材料及《代理证》前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一楼5号-6号窗口办理退休业务;
7.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官网首页相关下载中下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灵活就业参保退休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核发,真实有效);
2.江西省社会保障卡(须开通金融功能)原件;
3.申请人个人人事档案(有档案人员需提供此项);
4.《南昌市公司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原件(窗口领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交人事档案的,在退休当月申报;
2.申请人须在办理退休前缴清养老保险费用,且实缴到账,若已缴费,还未到账的,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3.单位参保职工的退休业务须由单位经办人申报,个人申报需要单位出具的委托书;灵活就业人员可由个人申报办理,代办需提供退休人员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由于超期申报或未及时缴清费用造成相关待遇损失,南昌市社保中心将不予补发;
地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1号出口)
(二)居民养老退休:
年满60周岁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即将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提前1个月激活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并在到龄当月携带本人已激活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下申请办理。
参保人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申领的,到龄次月至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期间养老金不予以补发待遇。
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足十五年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1日前)、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按当年缴费基数缴费至满十五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一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叁、工人提前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对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摆1978闭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一)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叁)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