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3600797202309200290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我是红谷滩区流湖镇江西建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建逵)负责人解文,我们单位主要经营沥青搅拌业务,从2022年开始疫情暴发后响应国家号召进行停业,疫情结束之后才开始经营。当时红谷滩区环保局使用座机给我们法人打电话,但是法人没有接到,导致我们公司被划入散乱污公司,不允许营业。当时被划入的6家公司其中有5家没有相关手续,但我们是有相关手续的。请求相关部门对我们公司进行实地核查,看是否符合脏乱污的标准,如不符合,请求相关部门将我们从散乱污公司进行划除。
二、交办信访件
属19批,由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承办,9月21日收到,9月23日办理反馈。
叁、信访件诉求
请求相关部门对我们公司进行实地核查,看是否符合散乱污的标准,如不符合,请求相关部门将我们从散乱污公司进行划除。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西建逵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流湖镇陆林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43′9″、北纬28°28′56″,占地面积约82亩,已建一条沥青砼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沥青砼10万吨。主要设备为:导热油沥青加热系统、地面配料系统、烘干系统、热石提升机、石料筛分系统、粉仓、废气处理系统。该项目于2020年2月13日取得《对于新建区省庄花园项目配套临时性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新环审批摆2020闭5号)。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五、调查核实情况
情况属实。2022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之间,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例行排查过程中发现江西建逵,相继先后5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该公司一直未生产,负责人也一直未能出现(附件1相关照片)。于是,执法人员通过流湖镇环保负责人叶远明获得该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多次通知其向我局提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材料,但该公司始终未向我局提供。鉴于以上情况,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于2022年12月将其列入“散乱污”公司整治名单,要求红谷滩区政府予以整治(附件2)。
直至2023年6月,江西建逵有关负责人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了一份由南昌市新建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对于新建区省庄花园项目配套临时性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新环审批摆2020闭5号)(附件3),但该批复明确规定该公司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同时,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审批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新建区【2019】新土准临字第9号)(附件4),土地用途为临时使用,有效期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以上两份文件有效期一致。
为此,将其列入“散乱污”公司整治名单。
2023年9月20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红谷滩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流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江西建逵再次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仍未取得新的环评批复、用地等相关文件,但生产设备仍保留,未达到“散乱污”整治“两断叁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物)的要求。
六、排污许可证核发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2月11日,江西建逵新建区省庄花园项目配套临时性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得新建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因项目为新建区省庄花园项目配套工程,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建设用地批准书》(新建区【2019】新土准临字第9号)用地时限,该项目环评批复有效期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
2020年6月16日,新建生态环境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审核通过了江西建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报资料,获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122惭础35碍笔惭笔98001蚕)。因当时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默认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审核人员未认真校核公司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环评批复,同时限定环评批复有效期情形较少出现,审核人员未进行人工修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故批准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06月16日起至2023年06月15日,与环评批复有效期不一致。此后,根据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反馈问题,该公司先后两次对申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分别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0日通过排污许可证变更许可。
因行政区划调整,2022年7月17日,该项目所在地流湖镇由新建区划转至红谷滩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单位相应由新建生态环境局调整为红谷滩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该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提交延续申请,延续申请无需重复提交项目的环评批复,只需上传守法承诺书和锅炉燃料信息两份必要文件,审核人员对本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未对其首次申报资料进行复核,未发现该项目环评批复存在有效期限定的情形,于2023年3月15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审核通过了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此时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默认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已由3年延长至5年,故批准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06月16日起至2028年06月15日止。在2023年全省排污许可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中,红谷滩生态环境局发现该项目环评已过期失效,同时依据《对于切实做好红谷滩区流湖镇6家非法公司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洪环委办2022【93】号)对于该项目被认定为“散乱污”非法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7月11日注销了该公司排污许可证。
七、存在问题
江西建逵《对于新建区省庄花园项目配套临时性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新环审批摆2020闭5号)于2021年11月到期后,未取得新的环评批复和临时性用地文件。
八、处理整改情况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红谷滩区政府、流湖镇政府对江西建逵做到“两断叁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物)。
九、问题解决情况
正在整改。
十、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于9月23日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与排放管理科科长 龚达盛
南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红谷滩大队工作人员 熊鹰
十二、包案领导(副县级以上)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