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禁捕和江豚保护不到位。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明确,鄱阳湖禁捕范围为湖体水线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内水域,但是2021年公告的拐点坐标中,未把部分矮围集中区域划入禁捕范围。2022年至2023年,鄱阳湖内发现5头江豚死于渔网和鱼线缠绕。
整改目标:配合优化调整鄱阳湖南昌湖区禁捕范围,保护水生生物;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加强江豚保护工作,强化江豚应急救护,防范江豚非正常死亡。
整改措施:
1.协助开展鄱阳湖南昌湖区岸线情况摸排,建立禁捕范围相关矢量数据图库;2024年底前,按照鄱阳湖禁捕范围优化调整方案要求,组织沿湖县区做好禁捕范围优化摸排核查工作;完善禁捕退捕工作机制,将优化调整范围纳入日常监管。
2.加强禁捕退捕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非法网具、地笼、涉渔船舶、垂钓筏排、废弃网具等集中清理,全面清理废弃渔具网具和沉底地笼,依法取缔涉渔“叁无”船舶。开展至少1次暗查暗访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的执法活动。
3.持续开展“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
4.建立江豚巡护救助管理机制,构建江豚巡护救助体系,推行统一口径的遇险遇难江豚处置程序。落实枯水位江豚保护预警机制,按鄱阳湖星子水位12米、10米、8米,分别开展相应级别的保护救护工作。
5.科学开展江豚饵料鱼投放,每年投放2次,每次投放5公分-10公分四大家鱼等10万尾。
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5月和6月,省禁捕办前后两次发文征集鄱阳湖禁捕范围优化意见,并于2024年9月正式印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对于优化调整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赣农规字〔2024〕9 号)。同时,为完善禁捕退捕工作机制,印发了《对于印发南昌市“五河”干流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分表的通知》,对优化调整范围内进行网格化管理。
2.印发了《对于进一步加强禁捕退捕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对于开展重点水域废旧网具清理、非法渔获物断链、“叁无”船舶清理整治、渔政协助巡护员正风肃纪、群防群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于开展2024年南昌市禁捕退捕“百日利剑”专项执法行动调研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废弃渔具网具“叁无”船舶等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开展了渔政执法领域明察暗访。
3.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南昌市实施方案》,开展了“渔政亮剑”专项执法活动。
4.为建立江豚巡护救助管理机制,南昌市印发了《对于修订印发南昌市长江江豚救护与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省禁捕办印发了《对于发布鄱阳湖不同水位期长江江豚风险栖息地预警图的通知》,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加强巡护,及时发布江豚巡护提示函。
5.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0日和12月9日在扬子洲镇渔业村水域开展了2次放流活动,投放“四大家鱼”共302.526万尾,投入100万元。2024年5月20日和12月4日,东湖区政府和南昌市农业科学院也在该水域投放“四大家鱼”,投放的鱼苗可为该水域长江江豚补充饵料,助力其顺利过冬。
目前问题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
问效电话:0791-86866651,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