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昌市教育局信息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洪教办字〔2020〕2号对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信息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