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发改高技字〔2025〕7号
南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南昌市综治中心):
报来《对于申请对“南昌市非警务报警事项协同处置模块”项目进行决策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推动110平台、12345平台、社会治理平台高效对接联动,提升非警务报警事项协同处置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质效,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南昌市非警务报警事项协同处置模块项目(2411-360100-04-04-285396)。
项目单位为南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南昌市综治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红谷滩区国体中心体育场8号通道旁。
叁、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市域社会治理应用平台现有软硬件资源、密码应用资源和等保相关资源新增非警务报警事项协同处置模块,主要为非警务事项流转处置、统计报表、云图分析、后台管理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9.8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
六、本项目不采用招标形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叁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根据《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有的项目成果(设计文件、源代码、测试文档、数据资源、数据接口等)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归南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南昌市综治中心)所有。
十、项目验收请严格按照《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项目数据共享情况需经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软硬件产物的安全可靠情况、密码应用及安全性评估情况须经市委保密机要局确认,确保验收材料齐全。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叁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别苍蝉辫;&别苍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