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9569.20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19119.3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29955.8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0 平方米。建筑密度 54.34 %,地上容积率 1.53,绿地率5.67 %,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5 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31 日止,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有问题或意见请与规划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5773729 85776693陈女士
&别苍蝉辫;&别苍蝉辫;&别苍蝉辫;&别苍蝉辫;原则同意规划平面图,规划平面图在国土红线范围内审批有效,在满足《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建筑单体以单体报建时为准,并满足有关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对提供的图面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其他要求如下:1、须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落实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2、须满足消防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提供设计单位及建筑师签章的具有结论性表述的消防设计文件。3、项目开工前,请建设单位至小蓝城市建设管理局办理规划验线,同时,在施工时控制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4、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获得环评批复,若已批总图与环评批复中总图方案(比如污染源位置等)不一致,则须落实环保部门要求,并按环保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