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提〔2025〕32号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大转来《对于进一步规范老旧电梯维护管理等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根据建议中提出的“政府兜底提供资金支持”,现就住建领域有关资金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更新情况答复如下:
1、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政策:根据《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办规发〔2024〕7号),市、县(区)两级政府设立了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加装电梯工作。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和青云谱区的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资金补助标准按楼层数分为两个档次:四层至五层住宅按12万元/台予以补助;六层(含)以上住宅按15万元/台予以补助。其他县(区)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执行标准和筹措方式由属地自行制定。鼓励各县(区)按照5000元/台的标准作为工作协调专项经费奖励所属村(居)委会。
2、对于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根据《对于做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要求》的通知(赣建办文〔2024〕104号),我市已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方式,对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进行更新改造,2024年梳理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改造共1588台,获批896台,目前已开工建设。2025年申报更新电梯1930台,目前在等待批复,据悉,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持续至2027年。
3、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共有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因此,除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外,经业主共用决定,可依规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用于老旧住宅小区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同时,为有效发挥维修资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中的积极作用,近期我局还出台了《对于优化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流程的通知》,对维修资金分摊方式、申请程序和资金划转等流程进行了优化,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4、对于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根据《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对于印发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办规发〔2024〕7号)有关要求,我局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可大于电梯加装费用扣除政府奖补、维修资金后的个人分摊金额。2025年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对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建城〔2025〕1号)中提出“支持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2025年1月26日,江西省住建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对于进一步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赣建房〔2025〕2号)要求“细化支持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业主共同申请使用及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政策、流程、申请材料等”。我局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