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公布2025年
叁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5年叁季度,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件不再适应目前工作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印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推进“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市监字〔2022〕142号)。现予公布。
附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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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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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于印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推进“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市监字〔2022〕14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