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2022年4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对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七款“引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促进高水平集聚发展”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
鉴于国家对有关政策作出了新的规定,经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2022年10月,省厅印发《对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对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0]32号)文件中“第四款 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所有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外公司限制改扩建”,调整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建立化工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测点制度”。
2023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试行)》(赣府厅字〔2023〕8号),要求各设区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要求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帮助我市化工园区外龙头骨干化工公司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同时统筹加强对重点化工生产公司监管,提升我市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2023年6月,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印发了《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洪府办发〔2023〕58号。
2025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赣府厅字〔2025〕16号),同时将原试行文件废止。
为落实省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提升公司本质安全环保水平,加强重点化工生产公司监控管理,促进公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近2年执行情况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出台依据
《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赣府厅字〔2025〕16号)
叁、涉及范围
因历史原因形成且事实存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位于化工园区之外,规模总量相对较大、经济效益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设施及生产体系较为完善的现有大型或骨干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可申请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
四、主要内容
《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认定标准、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化工重点监测点管理、附则等,具体如下:
1.总则。主要包括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背景介绍、认定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定义。
2.认定标准。在认定标准方面,《细则》设置了十大“硬门槛”,涵盖规划合规、手续齐全、安全环保达标、产业政策契合、效益贡献突出等关键维度。其中,安全环保方面要求公司需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且上年度以来无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当年度没有受市级及以上安全和环保挂牌督办,不存在安全、环保、消防等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
其中公司规模方面,省里规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的公司,且获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公司、专业化小巨人公司、单项冠军公司或高新技术公司,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调整其营业收入或税收贡献规模要求”。我市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及公司发展实际,将该项具化为“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且获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公司、专业化小巨人公司、单项冠军公司或高新技术公司的公司,上年度(或近叁年平均)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或税收贡献在300万元(含)以上”。
3.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细则》构建了“属地初审—部门审核—综合审定—社会公示”的规范体系。具体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区)政府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地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初审材料,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各部门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认定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审定,审定名单作为认定化工重点监测点予以公布。
4.化工重点监测点管理。管理机制上,化工重点监测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认定为重点监测点的公司,原则上每5年应重新认定。在认定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列入安全、环保重点监控对象,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新认定。
5.附则。细则自2025年10月5日起施行,原2023年出台的试行版细则同时废止。
此次《细则》的出台,既能强化对重点化工公司的安全环保监管,防范风险外溢,也能引导公司聚焦技术创新与提质增效,为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