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文件:科技部《对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明确新型研发机构 “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方向;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促进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赣才字〔2024〕5号)提出省级层面的支持路径。
当前,我市正聚焦“8810”重点产业链构建全市“1+7+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桥梁”,经过五年的稳步发展已初具规模,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面临市场化运行程度不高、产业创新融合度不够、人才引育支撑力不强、创新生态开放性不足等问题。
二、主要内容
《对于促进南昌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4个部分12条举措,每条措施均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分工清晰、协同推进。
第一部分“创新市场化运行机制”。主要从赋予拨投结合权限、营造宽容失败氛围等方面制定措施。
第二部分“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主要从共建产业创新平台、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开放应用场景、加强科技公司培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制定措施。
第叁部分“加强人才引育工作”。主要从加强创新人才引才、鼓励属地联合育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等方面制定措施。
第四部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主要从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建立联络服务机制等方面制定措施。
叁、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人才化、实效化”核心目标,紧扣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市场化运行、产业协同、人才引育、服务机制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构建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的科创生态,提升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支撑能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市场化导向更鲜明。对成果转化落地进行了制度上的新突破,创新市场化运行机制。激活机构内生动力,首次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拨投结合)项目财政资金支持比例与要求,赋予机构更大资金自主权,确保政策可操作、能落地;同时通过“研发团队控股”“尽职免责”等条款,实现“放活”与“约束”并重,破解新型研发机构运行僵化问题。
二是产业协同更紧密。强化产学研协同,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产业的深度对接机制,从“平台共建”“联合科研”到“金融赋能”,形成全链条支持,特别是“应用场景优先纳入”条款,直接解决创新产物“最后一公里”落地问题,实现“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
叁是人才培养更精准。结合新型研发机构“跨体制、跨领域”特点,通过“柔性引才、联合育才、自主评才”组合拳,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人才支撑体系,进一步夯实创新人才基础。
四是服务机制更高效。通过“服务专员+人才服务站”实现精准服务,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分级评价+动态摘牌”强化过程管理,既确保政策红利快速落地,又能倒逼机构提升发展质量,形成“能进能出、优扶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解读单位: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咨询科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万青
联系电话:0791-83884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