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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信息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3-29 16:58:00 浏览量: 字体

2024年3月28日下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了《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安光雨对《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展开了详细的解读:

为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对加强公租房管理的主体责任,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我市紧紧围绕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因城施策,将《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和租赁补贴、后续管理政策制定相结合,于2024年3月25日,正式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洪府办规发〔2024〕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包含:总则、申请对象和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合同管理、实物房源租金管理、实物房源运营和维护管理、退出管理、其他等9章,共计64条内容;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在原《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和完善:

(一)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对重点保障对象进行了扩大,并纳入优先保障家庭序列,新增符合条件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两参”人员、抗日战争老兵、叁孩家庭、困境儿童家庭、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顿类危房且他处无房家庭、两年内的国有土地住宅被征收家庭等优先保障家庭类型。

(二)加大了租金减免力度。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新增了红军烈属家庭、支出型困难待遇的烈属家庭、患有九种重大疾病的承租家庭可免除公租房租金;新增了支出型困难家庭、烈属家庭、抗日战争老兵、“两参”人员、荣立平时二等功(战时叁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叁级残疾家庭按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10%的标准收取;加大了叁孩的倾斜力度,城镇叁孩家庭可在相应租金基础上另行优惠30%。

(叁)优化了申请审批流程。2014年政策中提交的材料共有11项,我们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提交的材料缩减至5项,并大幅压缩了办件时限,提升了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效率。

(四)深化了租赁补贴细节。参考实物配租内容、流程、提交材料等部分,结合上级对于租赁补贴的最新政策,就租赁补贴的发放对象、申请条件、资格核查和认定、公示公告、租赁补贴发放等全流程进行了明确,为租赁补贴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五)加强了后续运营管理。按照上级政策,随着公租房工作重心的转移,重点增加了公租房的合同管理、实物配租的租金管理、房源运营、维护管理以及保障对象的退出管理等后期管理事项,并进一步完善主动和被动退出程序、加强档案管理等细则,推动公租房规范有序运营管理。

安光雨科长表示,《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昌市公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房源运营、退出管理等工作,持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快形成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公租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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