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苗的发展史及作用
在人类与疾病斗争的历史长河中,疫苗的出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世界卫生组织(奥贬翱)将疫苗定义为:含有免疫原性物质,能够诱导机体产生特异性、主动和保护性宿主免疫,能够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一类异源性药学产物,它包括以传染性疾病为适应症的预防和治疗性疫苗。
《中国药典》中对疫苗的定义为:是以病原微生物或其组成成分、代谢产物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技术制备而成,用于预防、治疗人类相应疾病的生物制品。
从牛痘疫苗的发明到基因工程带状疱疹病毒疫苗、嵌合登革热疫苗面市,疫苗的发展经过了200余年的历史。在此发展过程中,不论是在疫苗种子的筛选、制备方法,还是在接种途径方面都有了很多开创性的工作。这些工作都是围绕研制更安全、更有效的疫苗进行的。
我国是最早使用人工方法预防传染病的国家。公元10世纪唐宋时期采用接种人痘(天花病原体)的方法来预防天花,当时也称为“种花”。由于人痘中天花病毒的毒力并未减低,因而接种人痘会具有一定风险,但人痘术的发明是中国人民对世界医学的伟大贡献,并为研制减毒活疫苗提供了宝贵经验。我国自1919年开始研究、生产和使用疫苗及抗血清等预防制品以来,至今已有100年历史。在这百年里,我国疫苗从无到有,从借鉴到创新,经历着曲折、漫长但前景光明的发展历程,始终为民众的健康提供着安全壁垒。
二、疫苗技术
疫苗技术在经典疫苗学的基础上,吸收了现代生物学各领域的新知识、新概念和新技术而不断发展。目前开发的各种疫苗对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疫苗研发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有些病原体结构复杂及其预防保护机制不清等原因,也限制了疫苗的研发,因此疫苗技术的发展和新型疫苗的研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疫苗的品种和种类越来越多,分类也越来越困难。目前按照《中国药典》(2020版)总论将疫苗分为六类,即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重组蛋白疫苗、结合疫苗和联合疫苗。
叁、疫苗的政策法规和监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求贯彻“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疫苗监管,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为了完善疫苗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构建了覆盖疫苗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最严格监管制度,这是我国首次就疫苗管理进行综合立法,在世界上也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稿源:药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