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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攻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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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书损毁、丢失的车主

不要着急

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注意

不支持异地申请!

车辆不必开到现场查验!

本人可直接带好以下材料

到业务大厅补办

办事材料

1.车主为个人: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主为单位:

①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②机动车所有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③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个人名下的车辆只能由车主本人申请,不能代办。

2.车辆在查封、锁定的状态下不能补领。

3.机动车在抵押/质押登记期间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需要提供以下抵押权人材料:

?抵押权人已备案

(1)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抵押权人未备案

(1)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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