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叁中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市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依法治统
1.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叁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市统计局党组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等法治学习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统计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统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统计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牢推进法治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每半年专门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讲法,做尊法学法用法表率,6月初在市委党校以《坚守统计纪法底线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为题做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9月,市统计局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为统计法),党组书记、局长兰园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统计系统学习传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2024年第29次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听取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统计局按照《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对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了由法规科专人负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回函和印发各类文件通知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起草或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合法、合理、合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局发文目录进行梳理,2024年市统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按照《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叁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市统计局“叁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叁重一大”议题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叁个阶段进行集体决策,确保民主决策,推动各项统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5.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局人员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调研评估、行政合同签订必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必审,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定期对市统计局权责清单进行逐项梳理,做到权责事项动态管理,权责事项规范准确。
(二)强化制度执行,规范统计行政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叁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相关信息录入江西省行政执法平台,并主动将统计行政处罚公司信息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规定的地市级行政执法机构不少于3人1台执法记录仪的标准,新增采购4台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装备充足配备。叁是落实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党组会多次专题听取、研究对有关县区统计违法线索的核查核实工作,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2.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市统计局印发了《贯彻执行<江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根据《对于深入推进2024年南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市统计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及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并圆满完成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确保除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等需要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以外,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随意进行执法检查。同时,根据执法人员及执法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一单、两库”。
3.优化执法检查流程。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拓展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统计执法人员和检查公司,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轻公司负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非主观过错导致统计违法的公司免予行政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统筹考虑法律制度与客观实际、合法性与合理性,力求做到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4.助推统计监督职能发挥。按照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相关工作要求,市统计局认真做好相关统计违法线索核查核实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协助省统计局做好涉外调查机构的执法检查。作为牵头部门,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衔接落实,圆满完成省统计督察组在昌督察期间各项工作。
(叁)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系统解读,强化业务培训。先后邀请局法律顾问、执法监督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对统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江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内容作学习辅导;通过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加强对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统计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组织统计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法律素养和纪法意识。
2.以考促学,提升培训质量。市统计局多次组织对市级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主动开展统计执法业务测试,通过法治素养测试,促进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主动整治整改,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1.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市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市统计局认真研究,制定对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并按月向市纪委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相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对照第二轮全国法治督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全面自查、问题梳理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贯彻落实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自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全面完成销号工作。
二、特色亮点
(一)进一步推进执法嵌入式普法。在2024年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开展“送法入企”,加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存在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的公司和非主观过错导致统计违法的公司免予行政处罚,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并将执法发现的检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县区统计机构,要求做好后续跟踪普法。
(二)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组织全市统计系统20名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线上打卡督学、全真模拟测试、考前集中培训等方式,督促参考人员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实现全市“零持证”县区清零。
叁、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比较传统,缺乏创新手段,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部分县区受编制影响,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仍存在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凝心铸魂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开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四下基层、叁访叁促”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叁是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加强执法、普法人员培训,提升法治人员能力水平。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实效性。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统计行政处罚“叁书同达”制度,通过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统计执法程序等方式,夯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