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见习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需在全国公共招聘网“见习管理”模块同步更新状态)。离职后不再享受生活费,已完成的见习期可要求单位出具《部分见习证明》(注明实际见习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