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对于推进重要民生商品平价商店建设稳价惠民的通知》(赣发改价调〔2024〕6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通过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建议意见,对《麻豆男人的天堂日韩对于印发南昌市农副产物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洪府发〔2020〕4号)进行修改调整,制定了《南昌市农副产物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了解,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实施方案》执行以来,南昌市农副产物平价商店(以下简称“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目前共有平价商店73家,基本覆盖全市城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平价商店有效发挥“稳价惠民”作用,相关经验被全省推广,多次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但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议事协调机构撤销以及平价商店管理要求提高等,《实施方案》中部分表述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45号令)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吸收多年来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经验,修订《实施方案》,将更好发挥平价商店示范引导作用。
二、主要修改的内容
(一)修改主要内容
1.修改平价蔬菜品种数量。平价蔬菜类产物不应少于全市平价农副产物目录内的12个品种调整为10个品种。
2.修改平价商店启动“先控后补”情形。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时、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可设定具体的上涨幅度作为启动条件)等情形纳入“先控后补”范围。
3.修改办理通行证的条件。因与现有规定不符,对鲜活农副产物进入平价商店销售的配送货车办理城区通行证,需要办理通行证的按规定办理。
4.修改平价商店设立方式。平价商店、直销点、直销区、直销柜四种模式调整为社区平价商店和平价直销区二种模式。
5.修改平价商店申报条件。取消平价商店在本市行政区域和平价区域面积限制条件。
6.修改申报流程。取消城区发改部门初审环节,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及所在区(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发改部门进行审核。
7.修改组织领导和考核组织。涉及原南昌市农副产物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表述调整为市发展改革委。
8.修改经营主体称呼。《实施方案》中出现“经营主体”“经营公司”“平价商店公司”“平价商店的单位和组织”等多种表述,统一修改为“经营主体”。
(二)删除部分内容
1.删除免收道路通行费条款。南昌市区无道路通行费收费项目。
2.删除工作职责条款。《实施方案》已划分工作职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叁)增加部分内容
1.增加鼓励类平价销售品种。平价商店经营的重要民生商品,以大米、食用油、猪肉、部分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为主,其中部分蔬菜类为必须平价销售品种,其他叁类为鼓励平价销售品种,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可视情动态调整。
2.增加政策扶持举措。平价商店纳入政府储备粮油、猪肉、蔬菜等应急供应投放网点,在保障用能需求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价商店建设纳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会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进。
(二)细化工作考核。平价商店考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或委托第叁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定。平价商店考核采取实地考核和网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叁)强化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平价商店经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引导平价商店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5月29日起施行,由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负责解释,联系人杨期贵,联系方式0791-83986297。